繼續昨天的話題,太多的故事提醒我們,超速或是任何行事交通違規都不是好玩的,但有時違規難以避免,或不小心觸犯,正確處理方式可以讓我們省下許多的麻煩,就讓我綜合這許多聽到的,親眼見的,甚至我自己的親身經歷,告訴各位同學面對一般交通違規的應變方式:
- 當發生違規被警察攔下時,乖乖的將車慢慢靠向路邊是你第一件要做的事,如果交通非常的混亂,也不要害怕,你可以選較安全的路口停下,但要慢慢的開,除非警察(用擴音器)命令你立刻停下,則馬上停下來,不要再開。
- 停好車後,絕對絕對不要自行下車(謝謝豬尾巴的提醒)。這點真的很重要,我想被抓的時候沒有人會想要看警察拔槍的吧。 (4/2 補充)
- 驚訝、不爽、害怕,這都是正常的反應,但無論如何,千萬不要向警察爭辯什麼,如果是確定的違規(超速或是闖紅燈)一定要用溫和的態度向警察認錯,如果不知道違規的地方,也要有禮貌的向警察詢問。
- 此時有一個小小的撇步可以用用看,就是用很破的英文向警察問路,或是乾脆跟警察說我迷路了。這特別適用在剛來到美國或是剛考到駕照的新同學身上,還蠻容易搏取到警察的同情。
- 如果碰到態度較好的警察,上述的方法或許可以讓他放你一馬,但碰到惡劣的警察,千萬不要生氣(同第2條),因為他就是要用激將法找機會再罰你,我們若是有理,到了法院再談。
- 如果警察要求你拿出證件,慢慢的用平靜的態度與動作拿出駕照跟註冊卡(Registration Card, 也有人視為行照),如果這些證件放在身上以外的地方,一定要主動告知警察你將證件放在何處,如果要下車,一定要經過警察的同意。
- 此時同第3條,假裝聽不懂他要你拿什麼...(要裝就要裝的像一點嘛),有時會有意想不到的好處。
- 他拿了你的證件之後,會回到警車上,這時候他還不一定會開單,一定要坐在車內(或留在原地)耐心的等待(有同學曾經等過 40 分鐘以上),直到警察回來。
- 如果他真的開了罰單,請各位同學一定要用平靜的態度看清楚罰單上描述的事項,並簽上您的大名,千萬不要耍賴拒簽。他一旦開了單就不可能收回,爭辯什麼已經沒有用了,但是拒絕簽名可是很嚴重的,因為你若不肯簽名,法律規定他也不能走,所以最後他只好當場扣留你的車並逮捕你。
- 簽名前,如果罰單上有任何寫不清楚的地方,一定要問清楚再簽,不要因為不爽就忽略這非常非常重要的一點,有些要特別注意的是,起訴罪名、駕車當時天氣、視線狀況、是否有強風等等,或是你的個人資料,開庭時間,甚至警察的名字寫不清楚都可以問,並要求他更正,待他更正後再簽上你的大名。
- 我之前就有寫過,如果情節不重或是初犯,上法院跟法官大人聊聊,說不定有機會減輕處罰,雖然被放過或是照罰的例子也不是沒有,但大部分同學的結果是多少都獲得一點原諒,最常見的是法官會用上課代替扣點(關於這個點數,有機會聊到保險,再好好說一下)。
- 有些狀況如無照駕駛,或是車子註冊過期,是一定要上法院的,如果指定出庭的時間你有事不能到,請在接到罰單或是傳票後一週(不要太早打,法院會沒有你的資料)打電話到法院詢問,通常都可以申請改期。
- 如果沒有把握跟法官溝通,或是情節重大 (例如 reckless driving,也就是危險駕駛),一定要請律師,基本上一般的交通違規,法院指派的律師就可以應付,費用也比較低廉。罰單上也會有寫要怎麼請法院指派律師,一般打電話到要出庭的法院詢問也可以得到這些資訊。
狀況實在很多,但現在我能夠想到整理出來的就這麼多,也許還漏掉了什麼,若是我想到重要忘了寫的,一定會隨時補充。
此外大家也可以從各州的 Driver's Manual 找到相關的說明,會很清楚的告訴你遇到警察攔路時應該要怎麼做,而這些道理不管到哪一州都是一樣的啦,以我比較熟悉的 Virginia 來說,可以參考:http://www.dmv.virginia.gov/webdoc/pdf/manual/sec-2.pdf 最後一頁。(4/17 補充)
這篇談論的主要是普通的交通違規事件,如果是車禍等意外事件,以後一定會談到我真實親身的經歷(唉...連車禍都有經驗啊!!),到時再細說吧。
還請大家如果有遇到特別的狀況,或是我有寫不對的地方,請一定要提供給我知道,不過最重要的是,咱們留學生出國在外,小過能免責免,大過千萬別犯啊。
你忘了在一開頭告訴大家很重要的一點,路邊停好車之後,千萬不要馬上自行下車(有啦,我看到第五條有寫),更乖一點的,要學電影上:把手放在方向盤、警察可以看的到的地方。
回覆刪除在去美國唸書前,從來沒被警察攔過,回台灣才注意到,台灣的運將真的一被攔就猛然開門往警車走去。
其實,在美國開車不被攔有訣竅,像我一樣愛開快車沒關係,但是要長眼,如果一路上就你一個人開的比別人快,不被攔也難。反過來,如果有兩三台以上的車從你身邊呼嘯而過,那油門就可以吹下去了,但切記,嚴禁一高興自己當開最快的那一輛車,一旦開得比自己快的車子遠離了,就得將速度調得跟周圍差不多。
就是這樣逢迎和不做老大的開車原則,讓我在美國沒被警察攔過。最後,如果周遭的人真的都開很慢,那麼大約比速限快個 5 miles 還算是在安全範圍內啦~
謝謝豬尾巴的提醒,我覺得你說的真的很重要,所以我把它加進去囉(第2條)。
回覆刪除雖然豬尾巴說的沒錯,只要用他說的逢迎跟不做老大開車原則,被抓的機率真的很低。
不過也只是機率低喔,我還是有認識的人運氣就是比較背,警察還從車陣中一台台把他找出來呢,我自己也曾有碰到 3 台警車同時把四台車攔下來(幸好沒有我的份),所以無論如何,開快車都是圖個僥倖,還是能免則免囉。
LVCHEN你好
回覆刪除偶然路過你的網誌,我覺得這二篇文章非常實用,不知道可不可以讓我引用在我的網誌呢?謝謝你。
Rita
對大家有幫助我就很高興囉。
回覆刪除我是用 創用CC 姓名標示-非商業性-禁止改作 2.5 台灣授權條款,只要記得引用請註明作者及出處就好囉。
關於我用的創用CC授權條款可以參考:
http://creativecommons.org/licenses/by-nc-nd/2.5/tw/
這種經驗很好,但是最好不要再有第二次啦!我已經有二次了!呵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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